邢成:开放格局下中国信托业的现状及趋势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5-03-24
中国信托业在“一法两规”框架下已经走过了两年多的历程,在多变而纷乱的复杂环境面前,信托业表现出难得的沉着、内敛和从容。整个行业在稳步有序推进和发展的同时,其各个层面都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历炼:从行业监管到自律,从治理结构到风险防范,从产品创新到盈利模式,从法律完善到制度健全,从管理能力到人才建设,等等。
制度体系密集出台政策规定趋于利好
“一法两规”实际只是基本法和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框架性规定。由于诸多操作性的制度和细则严重滞后,一度给信托公司开展业务造成很大障碍,如证券交易账户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导致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时,很难按照“一法两规”的相关规定将信托资金分户管理、分户核算。2004年年中以来,监管部门加快了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建设的速度,2004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進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随后中国银监会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规定和业务管理办法,有的正式推出实施,有的进入讨论修改之中(见表1,参见www.china-trust.com.cn)。
尽管业界对上述政策规定的内容和影响见仁见智,但无庸置疑的是,一系列操作性业务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对信托公司规范经营、合法运作,对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科学监管,都发挥了或即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场需求超常扩张产品结构趋于稳定
2004年信托市场的整体态势基本呈需求拉动型的扩张结构。尽管在第一季度就出现了一系列风险事件,引致第二季度初全行业进入谨慎监管期,甚至有些媒体将当时信托产品发行速度的趋缓和业务开展规模的徘徊称为进入“歇伏期”。但实际上,2004年市场对信托业务表现出了极为旺盛和迫切的需求。与此同时,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趋于成熟和稳定,产品结构和投资方向更加理性与合理,在总体规模较2003年有较大增幅的同时,产品品质明显提高,投资结构日趋稳定。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共发行并公布了396个集合资金(含财产)信托品种,实际募集资金总计379.5958亿元,平均单个品种募集0.96亿元(见表2、图1,参见www.china-trust.com.cn)。
纵览2004年信托产品的总体架构,突出表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安全性。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各家信托公司在确定信托项目、论证市场可行性、进行产品设计时,都无一例外地将风险保障措施放在最为首要和突出的位置上。通常都是同时采用财产质押和信用担保双重保证,财产信托方式下的受益权转让成为信托产品防范风险的首选方式。此外,各家信托公司在实践中还摸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如在财产质押的前提下,与资金使用方事先签署满足条件下的公司股权折价转让协议,并同时与接盘者达成跟进受让的意向,以此强化资金使用者的履约约束,也进一步加强了信托财产质押物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选择融资租赁信托的业务模式,先将信托财产的归属权予以有效控制,然后再运用信用担保,对融资租赁信托合同的履约进行担保或对相关租赁物承诺回购。此外,很多信托公司在开展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业务时,都充分运用了银行良好的信誉及担保能力,引进了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承诺回购的风险保证措施,取得良好的效果。值得提醒的是,信托公司应防止片面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而违背客观市场规则,进而导致运行成本过高,最终失去可操作性。
组合性。组合投资无疑是分散投资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2004年在信托产品基金化理念的引导下,信托公司都刻意注重了信托产品投资方向的组合性,尽管目前受客观条件的约束,大部分实业投资领域的信托产品还未实现组合投资,但资本市场投资信托产品几乎100%地不同程度上采用了组合投资的模式。而且,部分信托公司推出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在投资标的的组合方式上还有较大的创新,如:上海国投推出的指数连接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优先收益权信托产品;杭州工商信托推出的“开放式基金精选受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精选优势基金,构建并不断优化基金投资组合,号称“分散已被分散的风险”,通过组合投资,获取超额平均的回报。
系列性。随着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体系逐渐趋于规范和成熟,一些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发行的过程中,根据自身条件和资源优势,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并在一些投资领域中逐渐摸索出一些经验和规律,逐渐形成自身的特色和拳头产品,逐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征的信托产品系列,形成产品和公司的品牌效应。如中国外经贸信托推出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系列产品、天津信托推出的“天信普信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系列、苏州信托推出的“理财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列产品、华宝信托推出的“天元5000理财信托”系列产品等,都在市场中引起较好的反响,为日后更大规模地扩大产品发行,占领市场份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前瞻性。2004年各信托公司在不断增加较为成熟的信托产品发行规模的同时,加大合理创新力度,充分运用信托原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在不同层面和方位进行了许多带有较强前瞻性的产品设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其中较为突出的是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业务系列产品,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增长速度快,涉及商业银行多,产品设计结构和原理也有所不同。其最为典型的产品模式为,银行贷款债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产品和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受益权信托产品,这两类产品较2003年的相对增长速度超过100%,为信托解决包括银行资产在内的国有资产证券化的难题探索出一条极有价值的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04年12月底,约有60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公司网站公布了到期清算报告。从实际结果看,2004年几乎所有信托产品均达到了预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达到4.304%。其中北京国投的三环新城项目年均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0.3529个百分点;衡平信托不仅顺利完成 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托产品的兑付工作,而且其中约30%的产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达6%。此外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等24只信托计划也分别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预期收益水平,从而为2004年划上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句号。
金融混业大势所趋信托公司竞争压力与日俱增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实行金融服务领域的渐进式开放。大批外资金融企业开始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进入国内的金融市场乃至信托领域,其中,2004年11月香港名力集团大举入主爱建信托,2004年9月汇丰银行牵手山西信托,就都是明确的信号。而外资机构大多采用混业经营模式,其业务领域可以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它们依托强大的资本实力和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信息、服务和融资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果我国仍然长期沿用分业经营模式,则国内信托机构在市场完全开放的环境下势必难以与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抗衡。
正是鉴于此,各金融机构纷纷探索理财业务,2003年以来这一趋势尤为突出,进入 2004年呈不断加速的态势,表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格局。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业务、商业银行的各类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各类基金产品等不断地被推出,竞争趋于白热化。这导致信托公司手段多样、领域多元的优势逐渐被弱化。信托业正面临境外金融机构、国内金融机构以及同业信托机构越来越激烈的多重市场竞争压力。
分化格局进一步加剧风险隐患远未根除
2004年堪称信托业的多事之秋。开年伊始,就发生3家信托公司因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及受德隆事件的牵连,被监管部门勒令停业整顿的事件。正当众多信托公司迷茫困惑,苦苦探求生存之道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景象一:深圳国投10年保持高盈利,债务按期偿还率100%,从1993年至2001年,利润每年超过2亿元,2002年人均利润183万元:资本充足率45.32%,不良资产率由 1997年的7.8%下降到3.5%,再一次确定了他们在中国信托行业的领先地位。
天津信托,2004年一举增资至14.25亿元人民币,增加流动性现金资产9亿余元,2004年仅前10个月就核销历史遗留不良资产总量的近40%,实现利润1.3亿余元。
杭州工商信托,截至2004年已经连续11年实现盈利,信托业务收入占公司全部业务收入比例高达90%,真正凸显出回归信托本原业务的主导方向。
景象二:就银监会前段时间的交叉检查和风险排查结果来看,除已经被监管部门停业整顿的3家信托公司外,目前还有若干家信托公司可以被视为高危企业。
通过以上鲜明的对照我们可以看出,若以前提及信托公司的分化趋势在某种意义上还可以视为仅仅是一种预测的话,进入2004年则已经演化成无情的现实。信托公司产生严重分化趋势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认识程度及防范控制能力存在较大差异。我们可以分风险类别来分析。
控股股东的操纵风险。由于目前对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尚未出台统一、刚性的管理规定,信托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此架构下,无论控股股东是政府部门还是民营企业,实际上都极易产生控股股东的操纵风险。个别地方政府每年给信托公司下达“融资任务”,更有民企股东给信托公司规定“圈钱指标”。虽然信托公司的管理层,在股东的不当意志和公司自身的经营宗旨二者之间似乎还有选择的余地,但事实上,任何股东的不当乃至非法图谋,都与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的行规是水火不容的,也都足以导致信托公司在瞬间毁于一旦。
业务结构失衡导致的经营风险。目前众多信托公司正在生存与发展之间苦苦地选择和探求。少数公司不惜急功近利,甚至饮鸩止渴,“以身相赌”,导致业务结构畸形发展,不顾自身人才结构、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的不足,贸然进入资本市场,集中投资,重仓持有,使风险规模快速积聚,风险程度远远超出了其可控的范围。
存量信托财产的运行风险。随着各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不断开展,信托产品不断增加,存量信托财产规模不断增长,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对运行中的信托财产状态和质量进行系统的管理、严密的跟踪和及时准确的反馈,并运用金融工程的手段,及时启动风险防范措施,留足风险处置空间,化解风险,弥补损失,确保信托财产安全。否则,如果只重开发、不重管理,只重立项、不重运行,只重增量、不重存量,会使信托财产的后期风险和运行风险不断加大,最终极易导致“功亏一篑”的结局。
内控混乱导致的管理风险。目前还有少数公司内控混乱,缺少基本的决策民主机制、权力约束机制,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功能拓展。需求扩张信托业有望出现全新战略格局
信托功能将进一步拓展。2005年,在更好地发挥信托投、融资职能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展信托的社会职能。发挥信托职能的多元化,使信托投资更广泛地渗透到国家经济生活之中,派生出各种各样的社会机能。其中,最主要的有三项:一是通过信托资金的运作,发挥投资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公益信托的运作,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三是通过年金信托的运作,配合国家社会保障措施及制度,发挥社会安全与稳定功能。
信托市场需求持续扩张。2004年10月 29日,中国人民银行自1996年连续降息以来首次加息,并在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时,进一步放宽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这种形势下,预计2005年信托市场总体需求变化不大,但由于金融市场竞争和信托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信托产品创新的需求很大。2005年,信托将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财产信托的高级阶段)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此外信托公司将更加关注实体经济和虚拟资产的对应关系,以公司财务和资本市场为核心,创造联合资本、资金、股权市场的金融信托品种,协助恢复市场均衡。各类金融信托基金、财产权管理信托、资产信托等产品将陆续亮相。随着富裕人群的增多,诸多民事信托、财产信托、遗嘱信托也可能应运而生,
信托机构架构全新战略格局。信托公司将逐渐出现两极迥异的选择:一为“加法”,有条件的信托公司将酝酿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开展集团内混合金融业务。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多数自身都拥有投资、控股公司,其中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等,与各大集团公司有众多直接或间接的资产关系。因此,信托投资公司应凸显业务范围与功能广泛的特质,积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提升信托业的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效益的最大与最优,强势突破。一为“减法”,一些信托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团队特点及专业结构,逐渐在一两个领域或行业中形成特有优势,进而发展成极具特色的专业化信托公司。
法规制度建设趋于成熟,监管与自律趋于理性。2005年监管当局将在2004年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核心信托业务的特别管理条例,细化相关业务的实施规则,突出业务实施中的可操作性,并针对信托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在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制等方面重点攻关,力争突破。银监会将在信托信息披露、分类管理、风险控制、公募发行(含营销)等方面尽快着手实施制度建设。中国信托业协会将正式挂牌成立,这必将有利于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信托业良好形象,推进信托业有序竞争和总体发展。另外,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督地位将会得到较大提升,作用会得以更加充分发挥,有关方面也将进一步强化它们参与信托市场监管的责任,尽其微观层面上的风险揭示义务。
(xintuo摘自中国金融)